2015年8月5日星期三

論文:書院精神與馬來西亞華教之問題 [二]


(一)志學精神

傳統儒家精神,並不將為學與做人分而為二。兩者是一而二,二而一的一體之兩面。因之,所謂志學精神涵攝了修身與治學兩個層面,修身原是古人學習中首重之内容。通過朱熹具有天下學規之稱的《白鹿洞揭示》10,便可見此為學與做人同條共貫、言行一致的優良學統:
父子有親。君臣有義。夫婦有别。長幼有序。朋友有信。
五教之目。堯、舜使契為司徒,敬敷五教,即此是也。學者學此而已。而其所以學之之序,亦有五焉,其别如左:
博學之。審問之。謹思之。明辨之。篤行之。
為學之序。學、問、思、辨四者,所以窮理也。
若夫篤行之事,則自修身以至處事、接物,亦各有要,其别如左:
言忠信。行篤敬。惩忿窒欲。遷善改過。
修身之要。
正其誼,不謀其利。明其道,不計其功。
處事之要。
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。行有不得,反求諸己。
接物之要。
熹竊觀古昔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意,莫非使之講明義理,以修其身,然後推以及人,非徒欲其務記覽,為詞章,以釣聲名,取利禄而已也。今人之為學者,則既反是矣。然聖賢所以教人之法,具存於經,有志之士,固當熟讀深思而問辨之。苟知其理之當然,而責其身以必然,則夫規矩禁防之具,岂待他人設之而後有所持循哉?近世於學有規,其待學者為已淺矣。而其為法,又未必古人之意也。故今不復以施於此堂,而特取凡聖賢所以教人為學之大端,條列如右,而揭之楣閒。諸君其相與講明遵守,而責之於身焉,則夫思慮云為之際,其所以戒謹而恐懼者,必有嚴於彼者矣。其有不然,而或出於此言之所棄,則彼所謂規者,必將取之,固不得而略也。諸君其亦念之哉。
書院傳統一向以修身做人為第一義,並顯然與官學的讀書向學以做官為目的,形成強烈的對照。今人離文化傳統、文化精神太遙遠,易目此學規為迂腐,為陳腔濫調。11殊不知此處正是中華文化精義所在,若就教育本質與理想言,朱熹《揭示》所揭示之理,亦可謂為今日課堂上不得不申說的至理名言。然而朱熹並不停留於此,他所繼續揭櫫的為學次第,也是千萬年以後不易的讀書方法。根源於《中庸》的博學、審問、慎思、明辨,今日號稱學者的人未必皆能做到。至於篤行一目,則更不在話下。道理縱使說了數千年,然就理性精神言,既然未能達至理想境地,便有繼續持守的必要。古人讀書為學以正心誠意、修齊治平為要,今人讀書易落入求知識、炫技能、謀職業、拉幫立派、勾心鬥角之惡習。故謂傳統書院精神必當弘揚,其關鍵處正在於此。

要之,修身乃一切學問之根本,捨此則辦學精神、學術精神與開物成務之精神盡成空談。這也即是朱熹《朱子語類》〈易九.鼎〉所謂:今未曾理會得正心、修身,便先要治國、平天下;未曾理會自己身上業,便先要『開物成務』,都倒了。12如此強調修身的學統可以上溯至《詩》、《書》及周公之制禮作樂,實非朱熹的發明。因此與朱熹同時的呂祖謙亦謂凡預此集者,以孝、悌、忠、信為本。其不順於父母,不友於兄弟,不睦宗族,不誠於朋友,言行相反,文過飾非者,不在此位。13後世即便與朱熹學説不一致的王守仁,一方面並不拒斥朱熹的《白鹿洞學規》,一方面也說三代之學,皆所以明人倫,並謂五倫之守方三才之道盡。王守仁《萬松書院記》末甚至還著重強調:
是故明倫之外無學矣,外此而學者,謂之異端;非此而論者,謂之邪説;假
此而行者,謂之伯術;飾此而言者,謂之支辟;背此而馳者,謂之功利之徒、亂世之
政。雖今之擧業,必自此而精之,而謂不愧於敷奏明試;雖今之仕進,必由此而施之,
而後無忝於行義達道。14
可以這麽說,在朱熹立下的規模前,歷代一方面尊崇,一方面則有不同的損益或修正。15不管怎麽樣,朱熹的《白鹿洞學規》涵蓋了從個人修身而至於家國天下的各個層面。故此張維屏於道光十六年諸生有進而問學於屏者時便直言先賢教規,詳且備矣,屏復何言?16

從遠古至於今的修身學統,遠源暫且不論,最早至少可以溯自孔子的志於道據於德。一切不離正道,則人所立的必是大志與善志。按儒家學統,只要志立,則言行必正,無二分之理。故就學與行言,必是《中庸》所謂的君子言顧行,行顧言。關於此,《新修寧鄉縣玉潭書院志》曾摘錄程子語謂:
人知見不通透便謂要力行,亦只是淺近語。人既能知見,豈有不能行?17
因此,立志乃人生之宗主。志立、道合,往後就無許多人與事的諸種問題。人世間的紛擾,按儒家傳統觀念,便是在初始關鍵處誤了許多路程,方才衍生出種種禍難。陸九淵《白鹿洞講義》謂:
某平日讀此不無所感,竊謂學者於此當辨其志。人之所喻由其所習,所習由其所志。志乎義,則所習者必在於義,所習在義,斯喻於義矣。志乎利,則所習者必在於利,所習在利,斯喻於利矣。故學者之志,不可不辨也。18
就此觀之,便可以理解古人於處特別關注與用心的原因。朱熹《石鼓書院記》云:養其全於未發之前,察其幾於將發之際,善則擴而充之,惡則克而去之,19說的正是於心性涵養上一絲不苟的敬謹精神。20直至民國年間馬一浮創辦復性書院時,親擬學規仍謂:
書院照章考察,驗其言行,若立志不堅習氣難拔者,隨時遣歸,決不稍存姑息,轉以愛人者誤人。慎之戒之,毋貽後悔。蓋不能長善,即是長惡。無論如何多聞多見,只是惡知惡覺。纖芥不除,終無入德之分也。21
錢公賓四先生《新亞書院學規》首兩章便謂:一、求學與做人,貴能齊頭並進,更貴能融通合一;二、做人的最高基礎在求學,求學的最高旨趣在做人。22這種以自身涵養為重,而不以表面名利毀譽為考量的傳統,透過岳麓書院清代曠敏本撰聯所體現出來的安然與篤定,便可見其超凡之境界:
是非審之於己,毀譽聼之於人,得失安之於數,陟岳麓峰頭,朗月清風,太極悠然可會;
君親恩何以酬,民物命何以立,聖賢道何以傳,登赫曦臺上,衡水湘雲,斯文定有攸歸。23

從修身的角度言志學精神,涉及的内容頗廣,熟悉傳統文化及傳統教育者,必知此關鍵,此處不擬叨叨申論。總體言之,書院教育以人格立品爲首,品德立則學業立,絕無知為學而不知爲人之理。24

至於治學方面,書院教育仍以立志為根本,亦可謂志立則學立,無許多枝蔓與歧路。故此,書院教育遠超今人處在於自主、自動、自發學習態度與精神之確立。查閲歷代書院志不難發現,傳統書院教育之學程與今日學制差異頗巨。如清代鍾山書院延師準則為:
專主講五倫之道、《四書》《五經》之理、史鍳中之治亂得失,及每月兩課、批閲文字高下。25
每月兩課指的是書院每月考課兩次,由山長出題,考核生員讀書問學的勤惰進退。通過山長的批閲,生員得以了解自己的程度及問題所在。學術上的評點亦主要通過文字的交流進行。其餘時間,實際上諸生主要以自己按排學程,刻苦用功,自主學習爲主。26山長講課時間極少,有的每月只有一次,有的兩次,也有的六次。27若有疑問,則按以文會友,以友輔仁的傳統,一方面學友間切磋琢磨,一方面請教書院院長或其餘老師。如此學習,師生無論在學養上或學術上所企及的高度,都是今人難以想象的。諸如學海堂、詁經精舍、南菁書院等的學術成果,早已經是學術佳話,不一一備述。28

傳統書院的學習,並不以密集的講課爲學習模式。故朱子只謂寬著期限,緊著課程,並不刻板規定一個人人盡須遵循的具體學程。王文清《岳麓書院學規》其十一日講經書三起和其十二日看綱目數頁之說,亦籠統言之,並不刻板規定。29要之,學子的精神、觀念、態度乃學習與人生之重,今人條分縷析的課程與巨細靡遺的考核,本該僅是一種監督與提醒,古人於此等處本就不特別關注。然則,如此這般是否意味著古代於讀書方法上全不考究?恰恰相反,古人在讀書方法上十分用心,即使千百年以後仍是世人不可或易的重要方式。如《朱子讀書法》第一則循序漸進條,程端禮便輯了朱熹論讀書的重要原則30
以二書言之,則通一書而後及一書。以一書言之,篇章句字,首尾次第,亦各有序不可亂也。量力所至而謹守之,字求其訓,句索其旨。未得乎前,則不敢求乎後;未通乎此,不敢志乎彼。如是則志定理明,而無疏易陵竄之患矣。若奔程趁限,一向趲著了,則看猶不看也。近方覺此病痛不是小事。元來道學不明,不是上面欠工夫,乃是下面無腳跟。31
時至今日,如古人般一字一句悉心考究並了然於心的學者,已經不多矣。至如讀書法第二則熟讀精思條,也是今人遠不及古人的重點之一:
見得古人誦書,亦記遍數。乃知橫渠教人讀書必須成誦,真道學第一義。遍數已足,而未成誦,必欲成誦。遍數未足,雖已成誦,必滿編數。但百遍時自是強五十遍時;二百遍時自是強一百遍時。今人所以記不得、說不去,心下若存若亡,皆是不精不熟之患……若不如此,只是虛設議論,非為己之學也。32
關於讀書方法,程端禮所撰《程氏家塾讀書分年日程》則是以細緻著名的讀書規範,限於篇幅,此處無法展開論述。不管怎麽樣,傳統書院提倡自主學習,為的是學子能將合一不分,通過自身的覺醒與用心,不斷攀登涵養與學術的高峰。表面看似無甚講究,實為講究之極。民國時期馬一浮的復性書院和錢公賓四先生的新亞書院,皆繼承了這種優良的學統。馬一浮《讀書法》篇末謂:今擧讀書法,乃是稱性而談,不與世俗同科,欲令合下識得一個規模,辦取一幅頭腦,方免泛濫無歸。信得及時,正好用力,一旦打開自己寶藏,運出自己家珍,方知其道不可勝用也33;錢公賓四先生《新亞學規》第十五條則謂:每一個理想的人物,其自身即代表一門完整的學問。每一門理想的學問,其内容即形成一理想的人格;第二十條謂:你須使日常生活與課業打成一片,内心修養與學業打成一片;第十八條甚至還認爲:你須在尋求偉大的學業與事業中來完成你自己的人格。34
       
   至於探討治學精神,自然不能跨越勤奮一條不談。清代楊繩武《鍾山書院規約》勤學業謂:
韓子曰:業精於勤荒於嬉,陶士行曰:大禹聖人,猶惜寸陰,吾輩愚人,當惜分陰。古人艱苦讀書,尚有囊螢、抱火、斷齏、磨鐡者,況安坐書院,廩餼日給,而玩時愒日,業不加進,不惟上負朝廷養士之恩,而自待居於何等?韓子又曰:業患不能精,無患有司之不明。果能奮迅力學,三年五年之間,必有以報其勤苦者,勿謂余言不驗也。35
這種勤儉向學的傳統由來已久,本無須贅言。然今日人心丕變,物欲橫流,似乎有必要將古人的常識,作著重的強調。李文炤《岳麓書院學規》其一甚至說:古語有之,其爲人而多暇日者,必庸人也。36若展開思考,所謂暇日的内涵與外延具體包含了什麽?要之,惟有多暇日方才得以拉幫結派,亦惟有多暇日方才互相攻擊,勾心鬥角,於蠅頭微利上計較得失。如此,治學精神又回到了個人品行涵養的部分。關於此,清末康有爲《長興學記》的一段話特別發人深省:
順人之常,有耳、目、身體,則有聲、色、起居之欲,非逆不能制也;順人之常,有心、思、識想,則有私、利、隘近之患,非逆不能擴也。人之常俗,自貴相賤;人之常境,自善相高。造作論説,製成事業,與接為構,而目惑熒,而心洽就……欲矯然易之,非至逆安能哉?故其逆彌甚者,其學愈至,其遠於人愈甚,故所貴勉強行道也。37
康氏其逆彌甚者,其學愈至之論,十分精到。惟有決心違逆自我的種種習氣,擯棄種種欲念,剔除種種名利觀與私心,學者方才得以靜心、虛心、安心、用心學習與涵泳,亦方才有繼往開來、創業垂統的可能。故說為學與做人乃一而二,二而一之事,二程言:
今之進學者,如登山,方於平易,皆能闊步而進,一遇峻險,則止矣。38
知難而進方是讀書種子,見難轉舵早已違背古學矣。古人論學、治學精深微妙處,不細心、謙卑體會,甚難得其一二。故錢公賓四先生《新亞學規》第二十三條亦謂:
以磨練來堅定你的意志,以反省來修養你的性情,你的意志與性情將會決定你將來學業與事業之一切。39
縱觀書院史,但凡治學有成者,必是涵養臻於相當高度者,絕無人品低劣而學術成績超乎群倫之理。故此,中文有學養一詞。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11 關於迂腐、迂闊之譏,可引《東林書院志》下卷《二惑》為辨:學者學此者也,講者講此者也。凡皆日用常行須臾不可離之事,曷云迂闊。(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七,頁七八、七九)
12 《朱子語類》冊五〈易九〉,頁一八四八。
13 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一《麗澤書院乾道四年九月規約》,頁四〇八。
14 王守仁《教約》開首便要求:每日清晨,諸生參揖畢,教讀以次,遍詢諸生在家所以愛親敬長之心,得無懈乎、未能真切否?溫凊定省之儀,得無虧缺、未能實踐否?往來街衢,步趨禮節,得無放蕩、未能謹飾否?一應言行心術,得無欺妄非僻、未能忠信篤敬否?諸童子務要各以實對,有則改之,無則加勉。(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三《教約》,頁一五九二)
15 如清代王文清《岳麓書院學規》第一則:時常省問父母;朔望恭謁聖賢,第四則:行坐必依齒序;痛戒訐短毀長,第五則:損友必須拒絕;不可閒談費時等,無不是就修身方面提點學子。(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四《長沙岳麓書院續志》卷一,頁四三六)
16 《中國歷代書院學記》〈鹿洞書院講學記〉,頁一七。
17 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四《新修寧鄉縣玉潭書院志》卷二,頁五三八
18 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一《白鹿洞志》卷六,頁三六八。
19 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四《國朝石鼓書院志》卷二,頁一〇九。
20 亦可參看《東林書院志》下卷《四要》其四,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七,頁七八。
21 《復性書院講錄》〈學規〉,頁七。
22 《新亞遺鐸》〈新亞學規〉,頁一。
23 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一,頁一九〇。
24 清代李文炤《岳麓書院學規》其八亦謂:故學問思辨,必以力行爲歸也。力行之事多端,惟《白鹿洞揭示》及《藍田呂氏鄉約》的其要領……。(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二,頁一〇三六)
25 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七《鍾山書院志》卷八,頁五四二。
26 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四《瀏東洞溪書院志》增補課程其一謂:每日應各自訂課程不容曠誤;其六謂:諸生讀看諸書,有所心得,可隨時劄記。其有疑義,並可另定質疑冊,朔望呈院長評閲。頁八〇七。
27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三《粵秀書院條規十八則》:每月逢二、八日上堂講書,不拘四書、五經、諸史。頁一二四八。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一《河北省書院志初稿》記載潞河書院:延請主講……每月會課六次。頁一五九。
28 欲詳細了解,可以參看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十三:學海堂集、學海堂二集;冊十四:學海堂三集、學海唐四集;冊十五:詁經精舍文集、詁經精舍文續集、詁經精舍三集、詁經精舍自課文等。
29 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四《長沙岳麓書院續志》卷一,頁四三六。
30 元代程端禮輯《朱子讀書法》共六則:循序漸進、熟讀精思、虛心涵泳、切己體察、著緊用力、居敬持志。每則之下均錄朱子若干語以説明之,此處不一一備錄。(《中國歷代書院學記》〈朱子讀書法〉,頁一〇)
31 王守仁《教約》亦謂:凡授書,不在徒多,但貴精熟……諷誦之際,務令專心一志,口誦心惟,字字句句紬繹反復,抑揚其音節,寬虛其心意,久則義禮浹洽,聰明日開矣。
32 《中國歷代書院學記》〈朱子讀書法〉,頁一〇、一一
33 《復性書院講錄》〈讀書法〉,頁二九。
34 《新亞遺鐸》〈新亞學規〉,頁二。
35 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一《鍾山書院規約》,頁一九二。
36 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二《岳麓書院學規》,頁一〇三五。
37 《中國書院學規集成》卷三《長興學記》,頁一三一四。
38 《二程集》(下冊)〈河南程氏粹言〉卷一,頁一一八九。
39 《新亞遺鐸》〈新亞學規〉,頁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