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8月4日星期二

論文:書院精神與馬來西亞華教之問題 [一]

 敬學書院   王德龍   黃智鴻
甲、 書院小史
書院的濫觴,過去一般追溯至唐朝的集賢書院。《全唐詩》卷三便收錄了唐玄宗李隆基的《集賢書院成送張說上集賢學士賜宴得珍字》詩: 
廣學開書院,崇儒引席珍。集賢招袞職,論道命台臣。
除此以外,《全唐詩》仍有多首涉及集賢書院的詩歌。所謂的集賢書院又名集賢殿書院,其前身是麗正書院,以收藏皇家圖籍為職,杜佑《通典》〈職官三.中書令〉謂:
集賢殿書院,大唐開元中置。漢魏以來,祕書省有其職。梁武帝於文德殿內列藏眾書,北齊有文林館學士,後周有麟趾殿學士,皆掌著述。隋平陳之後,寫書正副二本,藏於宮中。煬帝於東都觀文殿東西廂貯書。自漢延熹至隋唐,皆祕書掌圖籍,而禁中之書,時或有焉。初,開元五年十一月,於乾元殿東廊下寫四部書,仍令祕書監馬懷素、右散騎常侍褚無量總其事,七年,於麗正殿安置,為修書使。至十三年,學士張說等宴於集仙殿,於是改殿名集賢,改修書使為集賢殿書院學士……侍講學士,開元初,褚無量、馬懷素侍講禁中,為侍讀,其後康子元等為侍講學士。修撰官、校理官同直學士。
唐朝書院典藏書籍圖冊之餘,也是檢校文書,聚集文學之士,為皇帝以及皇子皇孫們講學、備講的所在
《舊唐書》〈職官志〉:集賢殿書院有侍講學士。
《唐書》〈百官志〉:集賢殿書院有侍讀學士,掌承旨撰集文章,校理經籍。
《唐書》〈明皇紀〉:置麗正書院,聚文學之士。
由此可知,唐代書院的創立,與宋以後的書院職能並不一致。以上所述乃官學系統中最早的書院,至於私學系統的書院,其歷史較官學為早。清代學者張維屏《鹿洞書院講學記》曾言:
自唐李渤始辟為書舍,南唐始建為學,宋初始置為書院。
据湖南岳麓書院博士生導師鄧洪波教授的考證,遠在唐初便有私家書院的創立:

從現在掌握的文獻資料來看,攸縣光石山書院和陝西藍田的瀛洲書院、山東臨朐的李公書院、
河北滿城張說書院,要算中國歷史上最早的書院了。

然而,與官學系統的書院一致的是,以上四所唐代的私家書院皆是私人藏書、讀書之處,並不具備教學功能。因此,後世以教書育人、導達人心、開一代學風為職責的書院,五代時雖已發其端,然真正的發展則在宋代開國以後。 
關於書院的發展脈絡,現代學人多有撰述,此處略之。3而宋代除了聞名遐邇的四大書院以外,全國各地共有書院四百九十五所,以江西省爲盛,共有書院一百六十三所。4迨至元代,書院並不因戰亂以及蒙古易代而有所減少,反而在蒙古政權的重視下,有增無減。5明代以後,書院更是遍佈全中國,蒙古、貴州、雲南、新疆等偏遠省份,仍可見書院的蹤影。故此,明代小説中多有書院的記錄。不管是《金瓶梅》,或者《三國演義》,都多次提及書院。最爲有趣的自然是《三國演義》,衆所周知三國時期並無書院之制,這已經是歷史的常識。羅貫中等人將之寫入小説,可見書院影響之深。爾後滿族入主中原,對民間自主創立,自由講學、論學、編書、刊書、藏書的書院而言,無疑是一場浩劫。清代書院由於納入官方教育機構,書院六百餘年建立起來的學統,幾乎喪失殆盡。清末曾經一度恢復的講學風氣,隨著西方列強的衝擊,在湖廣總督張之洞、兩江總督劉坤一連名上奏下,清政府於光緒二十七年八月初二日(1901914日)正式下達書院改制上諭,直至清末幾乎所有的書院已經改制爲新式學堂,傳統以經學、史學爲主要教育内容的書院,從此以後徹底消失。對此,胡適《書院制史略》曾如此慨嘆道:
所可惜的,就是光緒變政,把一千年來書院制完全推翻,而以形式一律的學堂代替教育。要知我國書院的程度,足可以比外國的大學研究院。譬如南菁書院,它所出版的書籍,等於外國博士所做的論文。書院之廢,實在是吾中國一大不幸事。6 
就在西學方熾,西風強盛的局勢下,承載著民族文化精神的書院,消沉了超過百年。民國抗戰時期一九三九年,雖有大儒馬一浮在四川樂山創立復性書院;新中國成立後不久,亦有大儒錢公賓四先生創立新亞書院於香港;然而隨著復性書院於一九四八年停辦,一九六三年新亞書院與崇基書院、聯合書院合併為香港中文大學,兩岸三地書院的傳統可謂難以爲繼。
書院在中華文化傳統中被揚棄,實在是中華民族一莫大損失。鄧之誠《清季書院述略》謂:前十餘年,頗有人憶及書院制度之優,先後有翠升書院、學海書院之設,以爲頗類於英國導師制度;而不知英國導師制度,正由吾國書院脫化而成。7近這百年來我們做的就是這種崇洋媚外、捨本逐末的事情,不獨書院如此,可不悲乎!
乙、 書院精神
作爲私學系統的傳統書院,由於有意識地與官學保持距離,甚而至於拒絕官方的資助,以保持其直承先秦士君子精神的獨立性,故其精神相較官學而言,更顯挺拔與傲岸。因此,雖然具備私人講學傳統的實體書院,創立於唐末五代,然其教育精神與講學傳統,源頭則可追溯至古代的庠、序、學、校、辟雍等,尤其是代表了私人講學之始的孔子儒家的道統。8故錢公賓四先生云:
在中國歷史上,自漢以下,歷代皆有國立太學。每一地方行政單位,亦各設有學校。鄉村亦到處有私塾小學。但一般最重視者,乃在私家講學。戰國先秦時代,諸子百家競起,此姑不論。在兩漢時代,在野有一名師,學徒不遠千里,四面湊集,各立精廬,登門求教,前後可得數千人。亦有人遍歷中國,到處訪問各地名師。下至宋、元、明三代,書院講學,更是如此。所以在中國傳統教育上,更主要者,乃是一種私門教育、自由教育。其對象,則為一種社會教育與成人教育。
捨此易代而不變的道統,便無後世為世人所重之書院及其精神。爲了更有條理地敍述,以下分別從四個方面,分述中華民族丟失已久,十分寶貴的教育與文化精神。然此處須著重強調的是,以下四者並非各自獨立的項目。四者之間互為因果,乃是一個周流循環的整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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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國歷代書院學記》,頁十七。
詳情可參考鄧洪波《中國書院史》。
季羡林《談國學》〈論書院〉、鄧洪波《中國書院史》、白新良《中國古代書院發展史》、朱漢民《中國的書院》等。
鄧洪波《中國書院史》附錄《歷代書院統計表》,頁六六八、六六九。
錢公賓四先生《文化與教育》〈中國之師道〉:元代社會,理學已普遍受尊重,其時書院特盛。地方官新上任,必先拜謁書院老師,又必赴書院聽講,書院的教授老師們遇地方官來聽講,必擧地方利病以及從政要道為講題,這一點也是值得提及。頁三〇四。
《書院與文化傳承》〈書院制史略〉,頁一。
《書院與文化傳承》〈清季書院述略〉,頁十二。
聶崇岐《書院和學術的關係》所謂的漢景帝時候蜀守文翁所創的學校,倒可視爲書院的濫觴,只是它不稱作書院罷了(《書院與文化傳承》,頁六),是就學校對民衆的教育意義角度說的,若以此為據,自然應該往更久遠以前的傳統追溯。
《國史新論》〈中國歷史上的傳統教育〉,二一七頁。
10 亦稱《白鹿洞學規》,以下統稱《白鹿洞學規》。《中國歷代書院志》冊一《白鹿洞志》卷五,頁三五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