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7月12日星期三

建設真正的巴生文化城芻議(其一)——山長王德龍


前言:詮釋以及規範
雪州巴生市因爲擁有四間獨中以及早期先輩重視華人文化的關係,長期以來被視爲文化城。時移勢易,基於國人高度數碼化、商業化以及西化的關係,文化城之稱已經引來諸多質疑。不惟巴生如此,全馬各大城市,真正夠得上文化城之稱的,或許一個也沒有。因此,首先須要對“文化城”進行必要的詮釋以及規範。
要之,華人人口的多寡、城市歷史的長短、建築的古舊與否等,僅僅是文化城其中的一項指標。因爲人口、歷史、建築的因素,而將某個城市認定爲文化城,顯然是表面、浮誇與武斷的舉措。因爲,華人人口如果有四分之一不以華語或者各籍貫方言爲日常交流語言,必然有愧於文化城的稱呼。其次,一個歷史悠久的城市,如若生活方式高度西化,喪失原來民族的特色,與世界其它各大城市不見明顯的差異,文化城之譽不過是虛假的稱謂。至如建築的風貌,如若喪失精神的貫通,徒具外在物質的形式,文化城自然不過是一種旅遊資源,乃至於賺錢的工具。文化城的建設與存在,和人的素質無關,也和人的精神層次的提升無關的時候,文化城之說,只能淪爲商人覬覦的生産手段。
從華人的角度言之,我們須要明確認識的是:早期從中國南來的先輩,大多數並不具備太高的文化素養。他們只是很本能的將原來華人的生活方式移植至南洋,基於此,這種民間的生存方式,雖然仍是中華文化的一部分,也有保存和傳承的必要,但是卻不是更高層次的中華文化。更何況隨著時間的變遷,這些原來十分地道的民俗生活方式,早已經不同程度的變更,甚至於面目全非。因此,純粹裹裹粽子、舞龍舞獅、寫寫書法等,並不能直接認定爲即是文化城的座標。也就是說,真正的文化城,一個投諸世界也絲毫不愧色的文化城,必然還有更高、更深的層次須要同胞們去追求。否則一個文化底蘊薄弱,思想和藝術層次庸俗的城市,並不需要大衆耗費巨大的心力去支持和擁護。同時,我們何須傾全城之力,去成就極少數人自私自我的虛名和利益?
此中尚可以叩問的是:百餘年過去了,何以二十一世紀的今日,我們仍須爲真正的巴生文化城而謀劃?可以這麽說,過去種種的謀劃,自有過去種種的需要,過去種種的無可奈何,以及過去種種的局限。我們如若自困於當年救亡的窘境,僅僅想到了擴大影響面,迅速獲得認同和讚賞,從而捨棄了向上、向善、向深處以及高處繼續挺進的遠大目光,再過五十年,我們的後代子孫必然也依然須要從新探索此項課題。而別人早已經後來居上,遙遙領先。再者,我們必須痛切反思的是,今日種種之亂象和衰頽,即過去種種決策與行爲的結果。
另一方面,從政治以及國家需求上思考,所謂的“文化城”固然無須局限於華人文化。各族文化如若獲得同等的重視與發展,將巴生塑造爲全國首個凝聚和展現各民族文化的城市,全民必然樂見其成。然而,馬來人的文化自當由馬來人親力親爲,印裔同胞者亦然。如此,在集中精力與資源,分工協作的基礎之上,方可真正成就文化城之名。華人無須在此課題上過慮,以致模糊了焦點,分散了精力。華人如果真的有此雄心壯志,確實想將巴生建設爲矚目的文化城,首要之關鍵,在於提升自身對中華文化的認知,切實學習以及傳承,並且落實中華文化的教育於言行舉止之中。目前種種好玩、有趣、熱鬧、嘩衆取寵、創造一個又一個浮誇記錄等等的躁動舉措,除了引發大衆的追捧以外,無益於真正文化城的建設。要之,快速以及高效,乃是戰爭時期和商業競爭之手段;守前待後,循序漸進,百年樹人,則爲文化和教育之不二法門。
因此,我們如果不能對此有著深刻的認識和共識,文化城之說必然是鏡中花,水中月,虛假之餘亦必徒勞無功。知此,方有往下敍述的必要。 (待續)

2017年7月11日星期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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